关于申请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化学试剂领域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黄娟发布时间:2017-03-23浏览次数:197

各学院(部):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化学试剂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重点支持国内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攻克科学仪器设备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首台套中高端科学仪器设备产品,提升上海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研究内容:(1)支撑性科学仪器研制。通过原始创新,研制包括原理研究、仪器软硬件开发、工程化设计等内容。重点支持:原创新药、代谢组学、水质环保监测等应用领域的分析测试仪器。(2)国家项目预研。对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聚焦工程化、可靠性指标和应用系统解决方案的要求,开展中高端科学仪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制。重点支持:高性能光谱、超高效液相色谱等仪器的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突破。
  研究期限:2020731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
  专题二、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对外共享服务,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中心的服务和支撑作用。
  研究内容:针对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有关测试、实验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形成一批更有利于仪器对外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并向全社会开放共享。
  研究期限:2019731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专题三、战略科研试剂研究与开发
  方向1、绿色化学领域战略科研试剂
  研究目标:面向产业发展需要,开发绿色、环保、安全性高的关键氟化试剂、杂环硼酸试剂,显著提高其制备安全性、降低使用成本、实现稳定供应。
  研究内容:面向生物医药等多领域应用的新结构、高活性、低成本、绿色环保的关键含氟中间体、杂环硼酸化合物的创新安全制备技术与应用方法研究。
  研究期限:2019731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20万元。
  方向2、新材料领域战略科研试剂
  研究目标:开发一系列无机先进材料研发过程所需要的高纯金属及金属氧化物类试剂,解决光电材料、燃料电池等工业科研领域必须的高纯试剂的供应问题。开发一系列用于高端材料表面处理和超导材料、集成电路、液晶材料等领域研究用高纯稀土类试剂,满足应用需求。
  研究内容:高纯金属及其氧化物的纯化工艺与标定技术研究和应用。高纯稀土金属及其卤化物的纯化工艺和标定技术研究和应用。
  研究期限:2019731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20万元。
  方向3、分析检测领域战略科研试剂
  研究目标:为满足国内第三方检测行业快速发展需要,开发出一系列的第三方检测用仪器及国家标准分析方法配套试剂及标准物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质达到国际先水平的高品质试剂及对照品。
  研究内容:第三方检测用仪器及国家标准分析方法配套试剂及标准物质的开发、分离、提纯及相关试剂的产品化、系列化研究及制备。
  研究期限:2020731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其中,专题一、三的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专题一优先支持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科学仪器制造企业。医疗器械及生产设备、机械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不属于专题一的支持方向。
  6、专题二主要针对30万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对外共享服务开展配套研究工作,支持仪器操作应用人员、实验人员开展有关测试、实验方法研究工作,不支持围绕科学仪器开展的科学研究、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等高端科研工作。
  7、专题三:申请承接全部研发方向的企业,要求近3年年均产值不低于1亿元,产品储备不低于1万种,优先支持有市场影响力较大高端试剂品牌与电商平台的企业或机构,并有承担并完成市级政府大型科研项目的经验。申请单个研究方向的企业,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项目成果必须要形成实物产品与品牌以对接市场;无品牌及相关市场能力的,可以与有相应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联合申报,以利于资源整合、品牌与市场化运作。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3309:00,截止时间为2017419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7414日至420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741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统一上报。如与企业联合申请,请提醒相关企业,按通知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7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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