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情况,现就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试行)。
1.工作目标
着力把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工作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首位。
(2)坚持双向提升。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3)注重分类指导。根据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及业务工作情况,经学院党委充分考察,“成熟一个,选聘一个”,分步推进。
3.选任办法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同时要求候选人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且服务意愿强,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党委组织实施,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培育办法
根据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及业务工作情况,培育党建工作能力强,且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的党支部书记兼任所在专业副主任职务(已担任专业主任的支部书记除外)。经征求本人意愿,学院党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察后,选拔符合条件的支部书记兼任专业副主任,并予以公示。
对于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尚未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的党支部书记,继续以多种方式进行培育。
5.工作职责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履行好党支部书记职责,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立足推进事业发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6.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本办法与上级组织有关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