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党支部: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并经中共学院委员会批准,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将于2020年12月初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与构成
中国共产党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105名,其中:在职教职工75名,学生代表30名。代表的构成强调先进性和广泛性,其中:教学科研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64%左右;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代表占8%左右;学生代表占28%左右。代表中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选举单位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上述比例除妇女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学院党委根据各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人数、党支部数和工作需要进行确定,详见附件。
二、选举单位的划分
以各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选举,全学院共划分为15个选举单位。
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凡党的组织关系在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的正式党员,均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可以参加党代表提名推荐活动。
四、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3.带头创先争优,在学校的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等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4. 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
5. 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代表的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各级党员干部代表、党员业务骨干代表、党员中青年代表、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党员代表、妇女党员代表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
五、代表产生的程序
按照学院党委分配的名额,由学院内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主动采用适当措施,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代表选举工作程序如下: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推荐提名,产生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并汇总名单。经过与学院党委沟通后,支部委员会召开代表推荐专题会议,按照差额人数不少于30%的比例,研究确定本支部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支部对初步人选的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提交学院党委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报告。学院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召开会议,对各支部提交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审核通过后返回名单给各党支部。
3.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听取各方意见。综合公示和征求意见情况,支委会按照差额不少于20%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请示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预备人选名单并批复。
4.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党代表。选出的代表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查,学院党委给出批复。
5.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将代表名册和代表登记表汇总上报学院党委。
六、代表选举大会要求
1.各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形式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出国或出差半年以上的党员、因身体原因长期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2.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3.选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推选(非候选人),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各选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4.有选举权的党员对于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和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侧的空格内划“〇”,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另选人”下的空格内填写要选的人姓名,并在姓名右侧的空格内划“〇”。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出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5.经各选举单位汇总后,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再次选举产生。
6.选举结束后,监票人分别以得票多少为序宣布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划为序宣布当选代表。
7.各党支部将选举情况和《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上报学院党委。
七、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是学院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如期完成选举党代表的任务。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类别 | 序号 | 选举单位名称 | 正式党员人数 | 党代表 名额 |
教工党支部 | 1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康复工程与机器智能支部委员会 | 12 | 8 |
2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生物医学工程支部委员会 | 21 | 16 | |
3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实验中心支部委员会 | 8 | 5 | |
4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教工支部委员会 | 14 | 10 | |
5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医信工程与行政支部委员会 | 11 | 8 | |
6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医学影像技术支部委员会 | 8 | 5 | |
7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制药工程联合党支部 | 19 | 14 | |
学生党支部 | 8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制药与假肢联合学生支部委员会 | 27 | 5 |
9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医学影像技术学生支部委员会 | 18 | 4 | |
10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医疗器械质量与安全学生支部委员会 | 29 | 6 | |
11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医电与医信联合学生支部委员会 | 28 | 5 | |
12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 21 | 4 | |
13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 25 | 6 | |
14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精密医疗器械学生支部委员会 | 29 | 5 | |
15 |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博士生支部委员会 | 37 | 4 | |
总计数 | 307 | 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