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切实增强学校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沪委组[2020]发字37号)文件精神,参照《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意见》(上理工委〔2020〕47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分工和实际情况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通过联系点工作,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和要求,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支部并取得实际成效。
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
通过带头参加所联系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参加1 次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联系党支部讲 1 次党课、每年参加 1 次联系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等方式,推动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和政治功能。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结合落实市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推动调研常态化要求,把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与开展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了解真实情况,通过“解剖麻雀”认识规律,总结经验。
3.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与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员以及广大师生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联系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落实“双培养”机制,建强党支部,真正发挥党支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提升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以联系点工作为纽带,以样板党支部建设为引领,以基层党建创新案例、主题党日案例和卓越党支部案例创建为主要抓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学院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支部全面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联系点党支部工作要求
党支部书记对联系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联系情况负落实责任。
联系点党支部要主动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部开展重要活动时,事前应报请联系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联系点党支部与党员领导干部的联系情况作为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医食委〔2019〕20)即行废止。
附件: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分布表
附件: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分布表
序 号 | 党员领导干部 | 联系党支部 |
1 | 党委书记 姚秀雯 | 医学影像技术党支部 康复工程与机器智能党支部 |
2 | 党委副书记、院长 刘宝林 | 食品质量与制药工程联合党支部 |
3 | 副院长 程云章 | 食品科学工程教工党支部 |
4 | 副院长 崔海坡 | 实验中心党支部 |
5 | 党委副书记 郑静 | 医信工程与行政党支部 |
注:根据学校安排,生物医学工程党支部由校领导联系。
中共学院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